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,按照公安部《以“防得住、打得赢、保安全”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“8·16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,以“防得住、打得赢、保安全”为目标,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,全面整治火灾隐患,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,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各类行政责任事故的发生,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稳定,为国庆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,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王法立
副组长:钱友东
成 员:胡恒斌 徐北淮 黎忠平 杨先彬
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,黎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组织协调、督促指导、信息通报等工作。联系人:黎忠平(消防大队大队长)、张丙银(消防大队防火参谋);联系电话:黎忠平13866873333,张丙银13855753558。
三、实施步骤
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9月1日至10日)。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,开展专题学习教育,做好思想动员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订具体实施方案,建立工作机制,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,抓好工作落实。
(二)组织实施阶段(9月11日至十七大闭幕)。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,全力以赴,通过单位火灾隐患自查、政府联合检查、违法建筑(工程)专项治理,全面落实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。
(三)总结阶段(十七大闭幕至10月31日)。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,按时上报工作情况。各单位要在10月25日前将总结报县消防大队。
四、主要任务
(一)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,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。
各单位要开展为期20天(9月1日-9月日20)的火灾隐患自查工作,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自上而下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,真正建立“安全自查、隐患自除、责任自负”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,及时消除企业内部存在的火灾隐患(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情况登记表于9月25日前报县消防大队)。同时,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,按照公安部61号令做到“六落实”(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,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措施落实,防火巡查、防火检查落实,建筑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落实,火灾隐患整改落实,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)。国庆节前,县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演练,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,并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人员培训和灭火演练等情况纳入监督管理的内容,着力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“三个能力”,做到“一个确保”,即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、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,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和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,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。
(二)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,有效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。
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专项工作,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力度,突出重点,整治难点,认真查找影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防范对象,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。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,以人员密集场所、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党政机关,重大活动、庆祝场所,金融、通讯、广播、电视等要害部门,水、电、液化气等公用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等要害部位为重点,全面推行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,加大隐患整改力度,加大行政处罚力度,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,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。对存在火灾隐患,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,要严格落实公安部消防局“三条铁规”的要求,即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封堵,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,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;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、不能正常运行,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,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;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,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,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。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和任务,坚决落实人防、技防措施,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培训教育,严防整改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,对一时难以整改,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,要坚决停业整改,确保万无一失。公安局要进一步明确、细化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和范围,积极动员、部署基层派出所加强对三级社会单位、社区和乡镇农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,确保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。
(三)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攻势,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。
要以消防宣传“五进”为载体,以“为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氛围”为主题,在县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,向人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、防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常识,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动态;向社会披露一批久治不改的火灾隐患,公布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,通报一批典型火灾案例,宣传一批消防安全先进典型单位和经验。以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素质为目标,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力度,尤其要以社区、建筑工地为重点抓好对外来务工和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宣传工作。国庆节前,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,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,通过全方位、多角度的宣传攻势,营造人人了解消防、人人关注消防、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。
五、工作要求
做好国庆期间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,是当前消防工作的头等大事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提高认识,周密部署,狠抓组织领导。要认真分析本行业、系统火灾规律和工作形势,把可能影响本行业、系统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问题摸排出来,逐级逐项抓落实,务求实效。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,逐级分解任务,明确各级、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工作责任,将单位落实61号令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,通过加大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处罚力度,督促单位切实落实防火检查、巡查以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,规范消防安全管理。在国庆和十七大期间,凡因工作不落实、不到位、失职渎职,造成本单位、部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或者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的,将在全县进行通报,同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。
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三日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“8·16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,以“防得住、打得赢、保安全”为目标,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,全面整治火灾隐患,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,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各类行政责任事故的发生,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稳定,为国庆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,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王法立
副组长:钱友东
成 员:胡恒斌 徐北淮 黎忠平 杨先彬
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,黎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组织协调、督促指导、信息通报等工作。联系人:黎忠平(消防大队大队长)、张丙银(消防大队防火参谋);联系电话:黎忠平13866873333,张丙银13855753558。
三、实施步骤
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9月1日至10日)。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,开展专题学习教育,做好思想动员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订具体实施方案,建立工作机制,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,抓好工作落实。
(二)组织实施阶段(9月11日至十七大闭幕)。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,全力以赴,通过单位火灾隐患自查、政府联合检查、违法建筑(工程)专项治理,全面落实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。
(三)总结阶段(十七大闭幕至10月31日)。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,按时上报工作情况。各单位要在10月25日前将总结报县消防大队。
四、主要任务
(一)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,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。
各单位要开展为期20天(9月1日-9月日20)的火灾隐患自查工作,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自上而下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,真正建立“安全自查、隐患自除、责任自负”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,及时消除企业内部存在的火灾隐患(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情况登记表于9月25日前报县消防大队)。同时,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,按照公安部61号令做到“六落实”(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,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措施落实,防火巡查、防火检查落实,建筑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落实,火灾隐患整改落实,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)。国庆节前,县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演练,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,并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人员培训和灭火演练等情况纳入监督管理的内容,着力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“三个能力”,做到“一个确保”,即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、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,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和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,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。
(二)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,有效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。
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专项工作,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力度,突出重点,整治难点,认真查找影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防范对象,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。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,以人员密集场所、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党政机关,重大活动、庆祝场所,金融、通讯、广播、电视等要害部门,水、电、液化气等公用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等要害部位为重点,全面推行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,加大隐患整改力度,加大行政处罚力度,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,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。对存在火灾隐患,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,要严格落实公安部消防局“三条铁规”的要求,即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封堵,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,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;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、不能正常运行,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,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;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,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,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。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和任务,坚决落实人防、技防措施,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培训教育,严防整改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,对一时难以整改,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,要坚决停业整改,确保万无一失。公安局要进一步明确、细化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和范围,积极动员、部署基层派出所加强对三级社会单位、社区和乡镇农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,确保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。
(三)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攻势,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。
要以消防宣传“五进”为载体,以“为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氛围”为主题,在县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,向人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、防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常识,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动态;向社会披露一批久治不改的火灾隐患,公布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,通报一批典型火灾案例,宣传一批消防安全先进典型单位和经验。以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素质为目标,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力度,尤其要以社区、建筑工地为重点抓好对外来务工和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宣传工作。国庆节前,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,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,通过全方位、多角度的宣传攻势,营造人人了解消防、人人关注消防、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。
五、工作要求
做好国庆期间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,是当前消防工作的头等大事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提高认识,周密部署,狠抓组织领导。要认真分析本行业、系统火灾规律和工作形势,把可能影响本行业、系统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问题摸排出来,逐级逐项抓落实,务求实效。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,逐级分解任务,明确各级、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工作责任,将单位落实61号令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,通过加大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处罚力度,督促单位切实落实防火检查、巡查以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,规范消防安全管理。在国庆和十七大期间,凡因工作不落实、不到位、失职渎职,造成本单位、部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或者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的,将在全县进行通报,同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。
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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