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晏金星代理泗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

来源: 时间:2007-03-25 16:00 收藏 我要投稿

2007年3月20日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

鉴于许广斌已辞去泗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,由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晏金星代理县长职务。

作者: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编辑Email:sixian@vip.qq.com 20秒注册大泗县 结交更多泗县朋友 分享你的精彩
相关新闻
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,严禁发布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的言论。
评价:
表情:
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

热门新闻

推荐新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