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法规定:农村家庭中,一方有工作岗位、财政供给月薪的,以及居住在城乡接合部的,暂不享受“两免一补”资助政策;“两免一补”资金不得用于城区、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,不得搞平均分配,轮流享用;凡享受“两免一补”资金资助政策的贫困学生的家庭,必须符合省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绝对贫困标准。
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涉及“两免一补”的资助资金,各级财政必须单独设账,专款专用。免杂费资金和寄宿制贫困学生补助费分开列项核算,按学校建立明细账。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虚报冒领、套取中央和省“两免一补”资金的,将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
( 来源:安徽商报 作者:武静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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